西安业主陈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《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》及施工合同补充协议,合同约定装修公司为其新房进行装修。此外,陈先生同时签名确认了合同细则一《客户委托公司操作资金储值卡确认书》,还有《内购材料供应合同》及预算报价书。上述合同签订后,原告向资金储值卡里充值6万余元。之后装修公司入场施工却中途停工,至今仍未完工。
但装修公司提交的《水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》和《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》上均有陈先生的签名。其内容显示:对案涉工程中的水工、电工、泥工进行竣工验收,确认上述工程质量合格。在《水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》中,陈先生进一步确认水电等隐蔽工程合格。但是,陈先生表示《水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》中存在多处虚假情况,装修公司存在欺诈行为,诉至法院。
【法官说法】业主签字相当于确认装修公司的施工状况
该案系装修装饰合同中典型案件之一,是与有资质的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,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进行装饰装修。但是在装修进行的过程中,业主一定要注意各个细节,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之上,还应关注各个环节的验收以及签名。因为业主并非专业人员,很多装修中的专业问题都不懂,像这个案例中的业主,由于其在《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》和《水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》上签了名,这就视为其对被告施工状况确认了。
【法官提醒】业主确认工程时要先审查再签字
陈法官还提醒,在选择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时,还要注意以下方面:
业主签名确认工程量和隐蔽工程时,一定要认真检查核对,若自己缺少专业知识,可以会同小区的物业公司一起对这些项目进行审查。签名一定要在审核清楚后进行。另外,签订合同时,要认真阅读合同的内容,确保自己的权益;还有关于质保金的约定,业主在支付工程款给装修公司的时候,一定要记得保留质保金,留待一年后再行支付。这样可以确保自己房屋的质量存在问题时可以找装修公司进行修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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